[通知]2005年进站博士后期满离校工作程序

时间:2007-05-21来源:财金学院 作者:财金学院 点击:

2005年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时间届满,所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在2007年6月30日前办理完所有出站手续,离校到出站工作单位报到。为方便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手续,现将博士后离站程序通知如下:

(1)博士后完成《博士后研究报告》;同时落实出站工作单位(与原所在单位有出站后工作协议的,执行协议内容);

(2)博士后研究人员向学院(系)递交《博士后期满出站申请》,并按照《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》要求提交发表在核心期刊文章的复印件,由学院(系)审核;

(3)博士后在学校博士后网页下载《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出站评审表》(A4纸单面打印)、在学校博士后网页下载并填写《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》、《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》和《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》;

(4)所在学院(系)依照《博士后工作协议》召开博士后出站评审会(包括报告与答辩),组织5—7名校内外专家(应有一定量的校外专家)对博士后科研工作进行审核评议,形成结果填写《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出站评审表》和《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》的学术部门意见;

(5)出站评审合格的博士后研究人员,到人事处人事调配办公室(明德楼主楼1125室)领取《博士后离校通知单》,办理离站的相关手续;

(6)通过评审的博士后将研究报告印刷装订后,一本交国家图书馆论文收藏中心,一本交学校图书馆论文收藏室,一本交流动站所在学院(系)资料室;

(7)博士后完成《离校通知单》要求的相关手续后交回人事处人事调配办公室;

(8)博士后将《期满工作登记表》、《业务考核表》、《审批表》、核心期刊论文(专著)复印件交博士后管理办公室(明德主楼1129室);
需转户口、档案关系的博士后,还需提供接收单位的调档函,身份证、结婚证、独生子女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
(9)经审核无误,由人事处主管领导在《业务考核表》、《审批表》签署意见;

(10)博士后本人持《博士后期满工作登记表》一式四份(含原件)及相关材料,到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(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楼307房间,杜老师,电话:62335024)办理出站手续;

(11)博士后本人将《博士后期满工作登记表》两份(含原件)交回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, 一份复印件交回所在学院(系);办理户口转移的博士后,需到人事调配办公室领取《博士后离校户口转移通知单》,持全国博管会落户介绍信到保卫处(游泳馆三层)办理户口转移手续,并将《回执》返回人事调配办公室;办理档案转移的博士后,需将接收单位的调档函交到人事调配办公室,领取《转档通知书》,并送至档案科(科研楼B座五层)。

(12)博士后研究人员按规定时间离站,持全国博管办介绍信到工作单位报到。

(13)为提高工作效率,今年起博士后出站工作实行固定时间集中办理,请按规定时间办理出站手续,其他时间不予受理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、人事调配办公室办理博士后出站时间为:每周二、周四下午14:00——17:00;全国博管办办公时间为每天上午09:00——11:30,其余时间不对外。

注:根据我校现有情况,学校原则上不受理博士后延期申请,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后最多可延期至2007年10月,但须于5月2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,经合作导师、所在学院(系)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学校博管办,同时在2007年6月30日前返回《离校通知单》,结清包括住房在内的各种校内手续。特此说明。

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
2007年5月14日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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